阿加莎·克丽斯蒂、古龙、金庸、琼瑶、斯蒂芬·金、村上春树……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国籍的小说作者得以排列在一起的唯一理由是他们写的都是“好看”的小说,这也是畅销书的奥秘所在。当然,对有些读者来说,《尤利西斯》要比《挪威的森林》更好看,而对另一些读者来说,《天龙八部》和卡夫卡的《城堡》一样好看——读者的不同口味和选择不应该成为谈论小说好看与否的障碍,无论如何,这一判断的特权在普通读者而非批评家手中:“这部小说好看。”“那个不好看。”无论是出于朋友或媒介的推荐,还是出于莫名的渴望,读者翻开一部小说,经过头几行或头几页尝试,凭着本能和直觉会迅速地做出行动:读下去,或者放到一边。因此,“好看”首先诉诸人的感官,与灵魂无干。
目前的小说创作在颇多的炫技现象下似乎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小说缺少的恰恰是技巧,是对读者的关心与尊重。换言之,我们的小说缺少的不是作者,而是读者。在小说家说故事的场子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少数听众,他们还因不耐烦而不断起身离去,奔向别的场所,比如说,隔壁的畅销小说家那里。
相信畅销书作家各自都拥有一套勾人心魂的秘密法宝,一种在自己的类型里几乎是炉火纯青的技巧,遗憾的是,我们的所谓的“严肃”小说作者往往将读者的离去归于他们的趣味或修养,而绝口不谈自身的症结——因“严肃”、“高雅”而失去读者的确是每一个人皆可用的便利盾牌,有了这面巨大的保护墙,即使一个最糟糕的小说作者也可以完全不负责任地炮制出大量“难看”的小说——我们不说“坏”小说,是因为“好小说”是与“好看”的小说不同的概念。即使撇开畅销小说的辉煌成就不谈,单凭它与读者一见钟情式的亲密关系,也足以值得我们的小说作者从中借鉴某些态度和技巧。
“向畅销小说学习”的确是一个危险的提法,但现在也许正是一个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来的好时机。不过,即便如此,“好看”仍旧是一个经不起仔细推敲的概念——谈论“什么样的小说是好看的小说”极易引起这样的误解:仿佛“好看”是小说的唯一因素而非前提因素,借用一个庸俗的比喻来说,“好看至上”犹如“爱情至上”的婚姻一样不牢靠。
这里触及的正是“好看”的陷阱所在:一些并不“好看”的作品因某些非文学的因素竟也常常在读者中博得“好看”的假名声。这些非文学的因素之一是所谓“真实”(另一说法是“敢写”,阅读的效果则是“过瘾”)——从某些小说中可以读出目前社会人事的一些“真实状况”,这里仍有一个庸俗的比喻或许可以将小说与纪实报道或实用工具书划分开:从小说中读所谓“真实”犹如从色情小说中学习性知识一样荒唐,那是性知识手册的事,正如痛骂现实可以在街头巷尾的牢骚中做到一样。文学是虚构的艺术,是想象的殿堂,文学的“真实性”永远是值得怀疑的。所以,借贩卖所谓“真实”而吸引读者“看好”的小说扮演的实际上是“不正当竞争者”的角色——它将一个准备在阅读中历险的读者引入了现实的泥淖,使其自动地放弃了文学的征途,而沉湎在短暂的现实快感之中,毫无疑问,这片刻的愉悦与文学那恒久的魅力是背道而驰的。